座落於法拉盛百利大廈的馬蘭律師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及紐約、新澤西州執照,近20年豐富的法務經驗,專業辦理各類地產交易,如短賣、法拍屋、空地買賣、房契過戶及轉名,以保護客戶利益為優先原則,成交率高深獲客戶好評與信賴。

馬蘭律師表示近幾年由於華人社區的房價居高不下,有許多華人便選擇購買合作公寓,所以合作公寓變得熱門和搶手。但是合作公寓並不屬於不動產,買家將擁有的只是合作公寓公司的股份及居住權。

馬蘭律師提醒買家在購買合作公寓時需注意以下幾點:(1)查看合作公寓過去3年的財務報表,主要是注意幾項大的開銷,是否有突然大幅增漲的現象? (2)也最關鍵的一點,需瞭解合作公寓本身是否擁有該土地或是租賃,如果是租用的土地,馬蘭律師會建議買主放棄購買,因為當土地的租約期滿,合作公寓則必須歸還。(3)如果是透過sponsor sale購買的單位,雖然是無需和管理公司面談,手續上也較簡便,但同時也要確認這些sponsor的股份不能超過該大樓的5%,如果超過5%,有可能銀行不給貸款,合作公寓公司也可能被sponsor這些大股東操控。(4)就是買賣時需要支付的flip tax(轉手費),每棟合作公寓不盡相同,所以在購買前除了知道房價外,還需要了解實際上公寓公司所收取flip tax及維持費和雜費等支出。

康斗和合作公寓在外觀上沒有分別,但是前者屬於不動產。由於多在大樓裡面,因而在公用的範圍上會有些限制。康斗和合作公寓一樣需支付維持費,另外還有地稅及水電煤氣等費用。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康斗的管理公司會要求買家簽一些不合理的條款,比如日後如果將單位出租,必需通過管理公司的審批,甚至還要在房租上面抽成等。買家應該拒絕簽署這些羈絆,因為絕大多數康斗(公司)本身只有一個權力,就是擁有購買單位的優先權。

雖然合作公寓和康斗相對來說價格會比獨棟房屋低,但是背後的繁文縟節真是需要請專業及有經驗的地產律師來仔細幫您檢閱及過濾。馬蘭律師電話:718-886-8508。地址:41-25 Kissena Blvd., Suite 116, Flushing, NY11355(百利大廈內)。電郵:lmlaw8888@a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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